@正義廣東:7月31日,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建業大廈失火案作出判決。大廈實際控制人黎容橋和兒子黎錦洪分別因消防責任事故罪、行賄罪等,被判7年和3年有期徒刑。大廈電工金自廉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2013年12月15日,建業大廈發生大火,這棟25層的爛尾樓從當日晚上6時左右開始起火,由於樓內多是堆放成品鞋等物品的倉庫,大火燒了一通宵,直至次日早上6時左右才基本被撲滅。據悉,大廈在沒有經過消防部門驗收的情況下,擅自對外出租。
  (原標題:大廈失火3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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