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國軍後裔 6月10日起可合法居留內政部今天宣布,滯留台灣的泰、緬國軍後裔自本週三(10日)起會場佈置,備妥證明文件後,可向移民署各服務站換領台灣地區居留證,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合法在台居留或定居租房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考量人道及歷史因素,今天正式發布「滯臺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申請系統傢俱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允許目前以學生身分滯台的泰緬孤軍後裔,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合法在台居留或ARMANI定居。移民署表示,適用對象為在民國88年5月21日至去年12月31日間,經教育部或僑務委員會核准來買屋台就學或接受技術訓練的學生,學生在國防部查證無誤後,將可獲得國防部發出的國軍後裔證明。移民濾桶署說,只要持證明及其他必要文件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申請者持外國護照出境,並在事先自己指定的外保濕面膜館取得入國許可證及台灣地區居留證的副本,就可向居住地所在的移民署服務站換取居留證正本。 ~膠原蛋白引用文章 http://maxsmile.com/BB3/viewtopic.php?f=1&t=1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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